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

《Watchmen》

老實說第一次看到這片名,會讓我想起另一部我很愛的電影:《Matchstick Men》。
《Matchstick Men》翻作火柴人,《Watchmen》怎麼可以有雙重標準呢!?
從角色來說,我之前搞混的《移動世界》﹝Jumper﹞還比《Watchmen》超級英雄。
因為他們也根本不是超級英雄,只是有變裝癖罷了;當然,有一個人除外。
Whatever,那不太是重點。
只是儘管我看完了,我還是不知道他的能力是什麼鬼,該怎麼解釋。

人類可以滅亡,但原則不能不遵守;至少,應該說試圖去遵守。
Rorschach是唯一的英雄,也是很會講笑話的英雄。
以暴制暴至近乎以暴易暴的手段是現今欠缺,也是必須的。
儘管他私底下可以說是形同柯賜海,只是他喜歡說末日來了,而不是還我牛。
Nite Owl II則是一般人的寫照。
他喜怒哀樂形於色,他擅於妥協,甚至他連撿菜尾都很在行。
當自信的來源或表徵不存在﹝於表像﹞後,他就什麼都不是。
很可悲也很偉大;偉大的點在於他能讓人在本片中露點。
至於其他人,對我而言都不那麼能算得上重點。

Whatever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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